放射性同位素在衰變過程中放出一種特殊的、帶有一定能量的粒子或射線,這種現象稱為放射性或核輻射。根據其性質的不同,放出的粒子或射線有:α粒子、β粒子、γ射線等。γ射線是一種從原子核內發射出來的電磁輻射,與α和β射線相比受物質吸收較小,在物質中的穿透能力比較強,不僅能穿過數百米的氣體,而且能穿過幾十厘米厚的固體物質。γ射線對人體固然存在有害作用,然而其劑量有限,在妥善防護之下并無危險。
鈷-60和銫-137這兩種同位素能發射出很強的γ射線,鈷-60半衰期5.3年,銫-137半衰期30.2年。放射源輻射的活度通常以Bq(貝可)計量,一般常用的放射源活度范圍,鈷-60為3.7×10^7Bq(1mCi)-3×10^10Bq(810mCi),銫-137為3.7×10^7Bq(1mCi)-3.7×10^10Bq(1Ci),屬于IV和V類放射源(詳見:環保總局公告[2005]第62號《關于發布放射源分類辦法的公告》),射線輻射強度減弱到原來的一半所需要的時間叫做半衰期。
接收器由閃爍體、光電倍增管、前置放大電路組成,安裝在被測容器另一側,射線由閃爍計數器吸收(計數管和電離室在工業實際應用中很少,不做討論)。射線越強,電流脈沖數越多。該脈沖信號即可直接經整形后,由計數器計數并顯示,又可經積分電路變成與脈沖數成正比的積分電壓,再經電流放大和電橋電路,*終得到與物位相關的電流輸出。
核輻射物位計工作原理:
核輻射物位儀表利用射線透過物料時其強度隨作用物質的厚度(或高度)變化而變化的原理。
核輻射物位計適用范圍:
工作中儀表各部件與被測物料不接觸,故測量過程是非接觸式的,因此特別適用于密閉容器中高溫、高壓、高粘度、強腐蝕、劇毒物料料位的測量。對于液態、固態、粉態等物理狀態下的料位測量有很好的適用性。
核輻射物位計注意事項:
放射源的使用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及《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1、擬使用輻射儀表的單位應指定具備射線防護知識及具有相關資質的人員管理放射性防護工作,并且建立各種管理辦法及規章制度。
2、訂購放射源前應向所在地區環境保護部門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及“放射源轉讓審批表”,用戶持“輻射安全許可證”后,方可有使用放射源的資格,并在辦理“放射源轉讓審批表”之后,進行轉讓、運輸手續。
3、運輸及封裝放射性同位素的空容器應遵照運輸部門有關規定進行包裝和處理,必須使用經過批準的危險品**運輸車輛運輸。
4、放射性同位素應存放在安全**的貯藏處所,不得與易燃、易爆、腐蝕性等物品放在一起,并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建立放射源臺帳,嚴格收發手續,防止差錯和丟失事故。放射源的編碼卡是**的依據,必須歸檔管理。
5、操作放射源前應先熟悉放射源的總活度,放射源位置和容器的機械結構,制訂操作步驟,制作一些簡單實用的操作器械,如夾、鉗等。操作放射源的人員必須佩戴個人劑量儀,并且按照規定要求勞保著裝。操作時應盡可能遠距離、動作準確、迅速。
6、一般性防護原則:a、距離**化;b、時間*小化;c、防護**化。
儀表用的放射源是固態密封放射源,保證不引起環境污染及人員污染。當工廠發生**事故危及放射源后,工廠應迅速向申請登記的環保部門、公安部門報告。
國家標準GB18871《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規定了放射性工作人員和居民的安全劑量標準,儀表用放射源都有屏蔽容器,容器的防護設計保證工作人員在平時正常工作中受到照射量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
在放射源的安裝、拆卸和搬運中,工作人員可能接受到超過平時正常工作條件下的射照量率,但只要在接觸時間和距離上加以控制完全可以保證防護安全。人員受到的外照射量與距放射源的距離的平方成反比,與受到時間成正比。
當儀表測量漲落誤差較大,即應參考放射源設計壽命及半衰期,考慮更換放射源。廢舊放射
源應同當地環境保護部門聯系妥善處理,用戶不得作一般廢舊物資處理,更不能隨意亂丟。